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明日起 国内航线客票,不再退还已收取的国内燃油附加费用 。

记者从国航  、航线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。燃油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 ,附加费下燃油附加费将下调。明日起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国内客票 ,

航线
调整后的燃油收费标准为  :